不涉及规定文化类目经营的承诺书
*******省通信管理局:
本单位/公司:**********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*********************,我方已知晓根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(2017修订)》的要求,在互联网上经营网络音乐娱乐、网络游戏、网络演出剧(节)目、网络表演、网络艺术品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需要到文化部门获取前置审批文件。 扫码免登录支付 本文章为付费文章,是否支付1元后完整阅读?如果您已购买过该文章,[登录帐号]后即可查看 支付1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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